〈偷渡〉 陳雲
提及「香港精神」,港府除了講述市民辛勤勞動致富或者改善生活之外,不敢講述真正的精神來源。香港的精神,不在鄉村的舊民俗,不在「從漁村變成商港」的官方神話,更不在暴發戶的「第一桶金的故事」,而在五十萬偷渡來港的先輩的自主精神。告別故園,攀山渡海去追求自由,這就是很多人的香港精神。
「大逃亡」
偷渡觸動了中共在大躍進時期的劣政,雖然中共已經撥亂反正,但依然不大願意重提舊事。香港在回歸之後,政府甚至民間都有種種莫名的禁忌,絕少提當年千萬人偷渡來港的事。吾生也晚,所知的偷渡故事只有兒時聽到的幾個。偷渡者投奔自由,固然可敬,但輔助他人投奔自由的人更是可敬。第一位值得記述的人是邊境區蓮麻坑村的農民發叔。五十年代末,大躍進失敗,廣東饑荒,大批難民偷渡湧來香港;父輩口耳相傳,說是國家主席劉少奇刻意鬆懈邊防,讓飢民到香港逃生,民間稱之為「大逃亡」。一九八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之前,港府採取「抵壘政策」,只要偷渡客越過邊區,抵達新界的市區,便不會遞解出境。發叔兼職「蛇頭」,把偷渡客藏在草房,晚上帶他們繞山路出上水,再訪尋親戚,賺取一些賞金。賞金多少不拘,也可以容許難民打工賺錢之後再給;對於女眷,發叔更是絲毫無犯。很多鄉親都是發叔帶出來的,很久之後,他們成家立業,拖男帶女,在上水遇到發叔,都會送酒送煙,叫子女尊稱一聲發叔。發叔不是權貴,沒有德國的辛德拉先生拯救猶太人的能耐,他只是一個不識字的農民,安份地把難民一個一個帶出市區,謀生之餘,也體現了天理良心。
一些沒有親戚投靠的,發叔會帶他們去找德堅叔公。叔公是上水的大善人,擁有很多房產,即使同鄉被警察逮捕,也可以使黑錢說情,擔保出來,再介紹他們找工作安身。跟叔公沒有親戚的,都敬稱他為德堅叔公。叔公詩禮傳家,十分敬重文人,我爸爸不堪「反右」的迫害,偷渡來港,就靠叔公收留。還記得叔公為防有人冒認親戚,請爸爸用毛筆寫出家鄉的祠堂對聯。爸爸以方正的柳體寫出家祠的對聯,叔公看了,含淚吩咐傭人給爸爸遞茶。
我在香港出生,三歲的時候,叔公已快八十歲,他對鄉下來的後輩教導十分嚴厲,體驗「長幼內外,宜法肅辭嚴」的《朱子家訓》。我記得一次同鄉開飯遲到,叔公狠狠地用一句客家諺語教訓他:「墟散抽魚籃,攞食在今尾!」就是說起床懶惰,錯過了墟市,今天午後(「今尾」)便得向人討食。
當年的發叔和德堅叔公,冒着犯法的危險,而做正義的事;今天我們的社會裏,很多人只要不犯法,就可以壞事做盡。兩者相比,可以看到香港民風的墮落。
阿婆的精神遺產
另一個故事是平湖的遠親謝發,他自小父母雙亡,靠阿婆行乞養大,人長得又黑又乾。阿婆臨死,把平時藏起的乾飯糰交給謝發,囑咐他一定要偷渡去香港。謝發用草蓆裹了阿婆葬了,包起阿婆的飯糰做乾糧,翻山越嶺來香港,山上一見解放軍來,謝發便跳進遷葬遺下的棺材坑裏躲避。從謝發阿婆的遺願來看,連不識字的丐婦都知道自由可貴,誰說中國人天生犯賤,喜歡極權統治?謝發來了香港之後,打泥水工,他用第一份糧銀,買了一個手風琴,四處找人教他拉琴,工友都覺得他傻。幾年之後他來我家,奏了《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給我們聽,之後不知所終,後來傳聞他行船(當水手)去了,在美國跳船上岸,也許他覺得香港的自由還不夠。
媽媽偷渡的經歷很曲折。她向親戚借了去深圳的邊防證,兩次要過哨站,都被哨兵截停,媽媽託辭說帶我哥哥到深圳看病,便迫得要取道深圳回家。一次乾糧吃盡,在深圳的旅館買飯吃,服務員一看是鄉下農民,便把兩母子趕了出來,人民幣和糧票都不認,不賣就是不賣。幸虧裏面一個香港回鄉探親的老人看不過眼,給他們飯和茶,才不致餓着走路回家。
第三次姨婆領着媽媽和哥哥誠惶誠恐出逃,當晚媽媽夢見死去的伯公前來道別,喁喁細語,不知所云。姨婆心裏知道家神保佑,偷渡一定成功。凌晨她們在坡上趕路,遇上新立的哨崗,湖南來的軍人看得緊,而且他們比廣東的哨兵兇,會開槍打人。絕望之餘,忽然有一對踏單車偷渡的年青夫婦在山路旁把車推下山坡,之後發足狂奔。眾士兵見有人拋棄單車,雖然明知是調虎離山之計,但單車在當年是緊缺物資,一伙人便飛奔下山,救車要緊。哨崗無人看守,眾人便呼嘯過關。
一九九九年四月,我曾在香港的《信報》呼籲,如果香港要建造真正的千禧紀念物,可以樹立「自由紀念碑」(Freedom Monument),旁邊設一所「自由博物館」,徵集偷渡文物和口述歷史。館旁立一小盦(音諳),長燃聖火,悼念偷渡喪身的千萬亡靈。紀念碑建成了,期望第一位有歷史覺悟的中國總統,向它肅立獻花,紀念民族百年來在重重困局之中,追尋自由的一些中國人。
文章刊登之後收到很多老讀者來信鼓勵,但大家都知道這將是長期無法實現的事。像國內不能有紀念文革的碑或者館一樣,自由紀念碑的不存在,更能紀念國族的命運。
《明報月刊》二零零一年二月。
摘自陳雲《舊時風光——香港往事回味》,頁77-82。
提及「香港精神」,港府除了講述市民辛勤勞動致富或者改善生活之外,不敢講述真正的精神來源。香港的精神,不在鄉村的舊民俗,不在「從漁村變成商港」的官方神話,更不在暴發戶的「第一桶金的故事」,而在五十萬偷渡來港的先輩的自主精神。告別故園,攀山渡海去追求自由,這就是很多人的香港精神。
「大逃亡」
偷渡觸動了中共在大躍進時期的劣政,雖然中共已經撥亂反正,但依然不大願意重提舊事。香港在回歸之後,政府甚至民間都有種種莫名的禁忌,絕少提當年千萬人偷渡來港的事。吾生也晚,所知的偷渡故事只有兒時聽到的幾個。偷渡者投奔自由,固然可敬,但輔助他人投奔自由的人更是可敬。第一位值得記述的人是邊境區蓮麻坑村的農民發叔。五十年代末,大躍進失敗,廣東饑荒,大批難民偷渡湧來香港;父輩口耳相傳,說是國家主席劉少奇刻意鬆懈邊防,讓飢民到香港逃生,民間稱之為「大逃亡」。一九八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之前,港府採取「抵壘政策」,只要偷渡客越過邊區,抵達新界的市區,便不會遞解出境。發叔兼職「蛇頭」,把偷渡客藏在草房,晚上帶他們繞山路出上水,再訪尋親戚,賺取一些賞金。賞金多少不拘,也可以容許難民打工賺錢之後再給;對於女眷,發叔更是絲毫無犯。很多鄉親都是發叔帶出來的,很久之後,他們成家立業,拖男帶女,在上水遇到發叔,都會送酒送煙,叫子女尊稱一聲發叔。發叔不是權貴,沒有德國的辛德拉先生拯救猶太人的能耐,他只是一個不識字的農民,安份地把難民一個一個帶出市區,謀生之餘,也體現了天理良心。
一些沒有親戚投靠的,發叔會帶他們去找德堅叔公。叔公是上水的大善人,擁有很多房產,即使同鄉被警察逮捕,也可以使黑錢說情,擔保出來,再介紹他們找工作安身。跟叔公沒有親戚的,都敬稱他為德堅叔公。叔公詩禮傳家,十分敬重文人,我爸爸不堪「反右」的迫害,偷渡來港,就靠叔公收留。還記得叔公為防有人冒認親戚,請爸爸用毛筆寫出家鄉的祠堂對聯。爸爸以方正的柳體寫出家祠的對聯,叔公看了,含淚吩咐傭人給爸爸遞茶。
我在香港出生,三歲的時候,叔公已快八十歲,他對鄉下來的後輩教導十分嚴厲,體驗「長幼內外,宜法肅辭嚴」的《朱子家訓》。我記得一次同鄉開飯遲到,叔公狠狠地用一句客家諺語教訓他:「墟散抽魚籃,攞食在今尾!」就是說起床懶惰,錯過了墟市,今天午後(「今尾」)便得向人討食。
當年的發叔和德堅叔公,冒着犯法的危險,而做正義的事;今天我們的社會裏,很多人只要不犯法,就可以壞事做盡。兩者相比,可以看到香港民風的墮落。
阿婆的精神遺產
另一個故事是平湖的遠親謝發,他自小父母雙亡,靠阿婆行乞養大,人長得又黑又乾。阿婆臨死,把平時藏起的乾飯糰交給謝發,囑咐他一定要偷渡去香港。謝發用草蓆裹了阿婆葬了,包起阿婆的飯糰做乾糧,翻山越嶺來香港,山上一見解放軍來,謝發便跳進遷葬遺下的棺材坑裏躲避。從謝發阿婆的遺願來看,連不識字的丐婦都知道自由可貴,誰說中國人天生犯賤,喜歡極權統治?謝發來了香港之後,打泥水工,他用第一份糧銀,買了一個手風琴,四處找人教他拉琴,工友都覺得他傻。幾年之後他來我家,奏了《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給我們聽,之後不知所終,後來傳聞他行船(當水手)去了,在美國跳船上岸,也許他覺得香港的自由還不夠。
媽媽偷渡的經歷很曲折。她向親戚借了去深圳的邊防證,兩次要過哨站,都被哨兵截停,媽媽託辭說帶我哥哥到深圳看病,便迫得要取道深圳回家。一次乾糧吃盡,在深圳的旅館買飯吃,服務員一看是鄉下農民,便把兩母子趕了出來,人民幣和糧票都不認,不賣就是不賣。幸虧裏面一個香港回鄉探親的老人看不過眼,給他們飯和茶,才不致餓着走路回家。
第三次姨婆領着媽媽和哥哥誠惶誠恐出逃,當晚媽媽夢見死去的伯公前來道別,喁喁細語,不知所云。姨婆心裏知道家神保佑,偷渡一定成功。凌晨她們在坡上趕路,遇上新立的哨崗,湖南來的軍人看得緊,而且他們比廣東的哨兵兇,會開槍打人。絕望之餘,忽然有一對踏單車偷渡的年青夫婦在山路旁把車推下山坡,之後發足狂奔。眾士兵見有人拋棄單車,雖然明知是調虎離山之計,但單車在當年是緊缺物資,一伙人便飛奔下山,救車要緊。哨崗無人看守,眾人便呼嘯過關。
一九九九年四月,我曾在香港的《信報》呼籲,如果香港要建造真正的千禧紀念物,可以樹立「自由紀念碑」(Freedom Monument),旁邊設一所「自由博物館」,徵集偷渡文物和口述歷史。館旁立一小盦(音諳),長燃聖火,悼念偷渡喪身的千萬亡靈。紀念碑建成了,期望第一位有歷史覺悟的中國總統,向它肅立獻花,紀念民族百年來在重重困局之中,追尋自由的一些中國人。
文章刊登之後收到很多老讀者來信鼓勵,但大家都知道這將是長期無法實現的事。像國內不能有紀念文革的碑或者館一樣,自由紀念碑的不存在,更能紀念國族的命運。
《明報月刊》二零零一年二月。
摘自陳雲《舊時風光——香港往事回味》,頁77-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