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遭面書禁言二十四小時,原因是我談到香港人的人格問題。帖文分享的,是一幅顯示着某些「香港人」在美國國會現場揮舞「光時」旗幟的圖片。我所寫的,也不是宣洩情緒的意氣說話,而是基於客觀事實而作的評論。不過不到一小時,便收到面書通知,說其「貶低族群」和「散播仇恨」。帖文只是從普通的個人帳戶發表,相信能觸及讀者數目寥寥,且短短十三字,無一字粗言。明顯地,是有在小弟朋友名單內的用戶看到後深感冒犯,繼而檢舉。
這裏先談一下涉事的帖文。到目前,我仍覺那十三字是我近來難得的公道評論。畢竟在別人國家發生憲政危機時乘勢抽水打卡贈慶,這算是哪門子的「國際戰線」?宣揚的又是哪門子的「理念」、「精神」或「信息」?一如既往,我並不指望帖文會收回甚麼有內容的回應,只是沒想到不夠一小時,便有人「乘勢」印證我的論點而已。
據面書提示,移除帖文,是為了「保護受貶低的族群」。我倒想知道,那些過去開口埋口譏諷某國玻璃心的人,如今終輪到你們「受保護」了,其滋味是怎樣的?說人玻璃心時,有沒有想過人家其實也是在隔着玻璃看你?
至於面書的所謂社群守則,其實連文理也不甚通順,不過在商言商,也是可明白的,故也無太大必要反駁。只是今時今日「談論人格」竟可直接與「散播仇恨」掛勾,更可見如今世情之凶險,先不在於法例,而是在於普羅的人心。絕望使人無恥,但無恥並不能使人從絕望中得着解脫。而將自己壓抑的仇恨投射到他人的悲憫上,更是典型人性悲哀的體現。這類人,往往連自己的情緒也未曾清楚感受理解,那又如何能寄望他們可以理解他人的文字呢?或如我昨日在別處所寫(儘管略為刻薄):「看不明然後覺不爽,不爽然後覺我『寸』。其實這些人連自己哪裏不爽也搞不清楚。明明個頭比蚊釘,條友係會走咗去搲屁股。」面對這類人,其實也很難和他計較。他不理解自己的情緒,故其在感情上的表達也往往需要假手於人,或假借於一種顏色、一句口號、一個符號,以及一下其實也根本沒人了解其是如何運作的「舉報」按鍵。諷刺是,這類人又不會解除朋友關係,不會選擇隱藏帖文,彷彿是覺得自己有時還有能力從區區在下的帖文裏獲知一些有用的資訊,或是發掘出一丁點兒新的領悟或趣味,甚或是共鳴(真教人打冷震)。那我也只能忠告一句:當你的人生一直都是活得不明不白時,你其實是不大可能「錯過」甚麼的。而既然一生人難得一次發現了自己是對某類文字敏感的,那又何必如此「委屈夾扭擰」地繼續看下去?
#人緣帖
#係呀呢個世界原來仲有人存在架
9/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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